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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屆賽事為七人賽事,雙循環制,
君卓 》
上下半場各35分鐘,中場休息 10 分鐘,全場70分鐘,球証費$160
- 設冠亞季軍,各得獎盃一座及獎牌二十枚;另有神射手,得獎盃一座
- 比賽不設越位,及採用新例,守門員不得用手接回傳球
- 比賽時間,
星期一至五,晚上八時至十一時;星期六至日,晚上七時至十一時
- 每隊最多註冊二十五人,各球員只可註冊一隊
- 每隊最多一位本地甲組聯賽球員,將包括甲組預備組球員,將列入限制範圍
- 配載眼鏡的球員,只接受配載膠框眼鏡或隱形眼鏡,所有手鍊項鍊介指
頭飾等
,若球証認為不安全,必需除下
- 球隊必須帶備四號足球兩個,不接受深色甩氣等有問題的足球,由球証揀選足球開賽,欠帶的球隊需罰款五十元正
- 每場賽事各隊須帶備出場紙,各球員須帶備身份証,以便核對,欠缺出場紙之球隊需罰款五十元正
- 每場每隊最多換七人,球衣不能有相同號碼,沒號碼的最多一件,
賽後發覺犯規,會判負0:3,
多次犯規會被取消資格
- 比賽途中,不能互換球衣, 避免影響出場紙記錄的準確性
- 球衣方面,款式暫不設限制,但深淺差距不能太遠,比賽時會按球証的判斷,決定該球衣能否比賽用
至於修改球衣顏色,必需在賽前最少五日通知賽會,若臨場因為撞色、或太近似色令賽事腰斬,犯規球隊按缺席處分
- 開賽前, 每隊需向球証先繳付球證費
- 所有球員必需預先核對身份証明文件才能出場,
包括身份証, 護照及回鄉証等由政府頒發及有身份証號碼文件
- 換入球員時, 球証會預先查看是否己經核對資料, 若未, 不能出場比賽
- 球証必需核對球員的身份証明文件與出場紙資料符合,若球隊不合作,致賽事延遲多於 5 分鐘,球証有權判該球隊落敗,該球隊會當缺席情況處罰
- 比賽準時開始,少於五人作賽,會判輸0 : 3,及當缺席處理,需繳付兩隊之球証費,及罰款三百元正
- 賽事設紅黃牌制,若球員累積滿三面黃牌、兩黃一紅或直接領紅牌,於下一場賽會自動停賽
- 直接被出示紅牌,每一張需罰款二百元正
- 每場比賽必須準時開始,最多等候 5 分鐘
若超過時限,球隊可選擇不等待,對手當缺席處理
若球隊選擇等待,也只可多等 5 分鐘,若對手依然未準備好比賽,亦當缺席處理
- 如發現未註冊或停賽之球員出場比賽,該隊會判負0 : 3,及罰款三百元正
- 若相同賽事 (例如Team A 對 Team B),相同球隊已經改期兩次,為避免延長賽程及球隊避賽情況,第三次改期會以棄權處理
- 所有球隊報名後,如中途退出、被取消資格,或未能完成超過三分之二的賽事,按金將不獲退回,未完成首循環退出的球隊,所有記錄都會取消
- 若發生暴力事件,嚴重者會交由警方處理、對該隊作出處分,及保留追究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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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每月假期會於首頁的最新消息一欄內,月曆下面列明假期原因,若有疑問,可以聯絡我們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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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各隊需於每月的22號或之前,提供最少一張兩小時的七人硬地足球場場紙作比賽之用,及以Email 或Fax的方式傳送
- 若球隊未能提供場地,我們會為該隊安排場紙作賽,另收行政費五十元正
- 我們接受的場地資料,請按『這裡』查看
- 請各隊留意某些特定日子為賽會假期,我們可以拒絕接納該場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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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 |
- 每月22號或之前,各隊需向我們提交下月份的請假申請
- 為避免賽程拖長,各隊提交的請假申請,每月只限申請最多十天,各隊如有特別需要,可直接聯絡我們,盡量令大家互相方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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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期 |
- 由於可以供球隊請假,請各隊盡量避免在己請假的日期外改期
- 賽事公佈後三天內,各隊有五次改期限額,第六次開始,需繳付行政費五十元 (A)
(例:1月1日公佈,在1月4日或之前申請改期)
- 賽事公佈後第四天至比賽前六天,各隊有一次改期限額,第二次開始,需繳付行政費五十元 (B)
(例:1月1日公佈,1月21日比賽,在1月5日至1月15日申請改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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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權 |
- 我們不建議球隊放棄賽事,提交申請前請考慮清楚
- 賽事公佈後,至比賽六天前棄權,需罰款二百五十元正,及判負0 : 3
(例:1月21日比賽,在1月15日或之前申請棄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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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席 |
- 比賽前五天內要求改期或棄權,當缺席處理,需繳付兩隊之球証費、罰款三百元正及判負0 : 3
(例:1月21日比賽,在1月16日或之後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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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比賽開始前三小時,天文台掛上雷暴警告、黃色、紅色或黑色暴雨、三號或以上級數的颱風訊號,賽事自動改期,
不會另行通知
- 如天氣非常惡劣,但未有掛上任何警告,歡迎來電查詢
- 例子:
比賽當日的賽事,會以賽前三小時,天文台是否已掛有黃、紅、黑兩警告,雷暴警告,三號或以上颱風訊號
例:21:00賽事,18:00天文台己掛有以上警告,賽事自動取消 (不需支持球証費及車馬費)
不過若雙方在這情況下同意繼續作賽,落實後再提出取消的話,雙方各需支付五十元車馬費
另外還有以下情況
例:21:00賽事,18:00未掛有以上警告,但天氣情況很惡劣
例:21:00賽事,18:00未掛有以上警告,但18:01後掛上以上警告
例:21:00賽事,18:01後未掛有以上警告,但比賽地區溫度低於 9 度, 及正在下雨
就以上兩個情況,按賽規,雙方都需如常前往球賽,再由球証及雙方判定是否繼續,若開賽前腰斬,雙方各需支付五十元車馬費
不過為更方便大家,己經和球証會協議過,現提供以下應變:
首先,天氣情況需要賽會認為惡劣才會作以下情況處理
└ 雙方球隊一致同意賽事改期,雙方只需各支付五十元車馬費
*22:00賽事,則以19:00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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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聯賽開始首兩個月,球員增減數目不限,其後每位新註冊球員及轉會需繳付行政費五十元正
- 新註冊的球員,需於每月22號或之前向賽會申請,該球員於下個月份才能為球隊出場比賽
- 球員轉會,只適用於母球隊,及於完成第一循環之前進行,申請後便可即時為新球隊作賽
- 各球員只限轉會一次,及他的入球及紅黃記錄都會轉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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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在開賽前球証腰斬賽事,每位球証可得車馬費五十元正,費用會由按金扣除
- 腰斬發生在上半場,會重賽當時剩餘的時間,球証費會由雙方支付及場地由主隊提供
- 腰斬發生在下半場,雙方若一致決定不重賽,會以當時比數為最後賽果,
若意見不一致,會重賽當時剩餘的時間,球証費會由雙方支付及場地由主隊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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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為保障各隊,因足球被對手踢走,而帶來的損失,最後觸球的一隊,需為足球的擁有球隊作出五十元正的賠償
罰款會由按金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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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開賽時間已到,但一位球証到場,如兩隊協商不作賽,到場球證可得車馬費五十元正,費用由賽會支付
如兩隊同意作賽,每隊各需支付球證費一百元正
- 球證遲到超過5分鐘,作缺席計,重賽球証費由賽會支付,場紙由主隊提供
若雙方一致選擇繼續作賽,會相對縮短上半場及中場休息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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